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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基基礎檢測周期的相關規定與說明
1. 一般建筑地基監測周期
對于需進行安穩性鑒定的一般建筑地基,監測周期宜為30天/周期,并分為3個時段進行監測,各時段的天數及頻度需符合《建筑地基安穩性鑒定技術規程》(DBJ/T 14—083—2012)表7.2.2的要求(如時段1為8天、頻度1/12次/小時;時段2為10天、頻度1/24次/小時;時段3為12天、頻度1/48次/小時)。此周期適用于地基變形特征明顯(如主體結構傾斜、墻體開裂、地基變形發展顯著等情況)的建筑,用于快速判定地基安穩性。
2. 地基工程檢測參考周期
地基工程檢測(如換填地基、預壓地基、復合地基、加固地基等)的參考周期為7-10個工作日,具體時長可根據工程緊急程度加急調整。該周期涵蓋現場檢測、數據處理及報告出具等環節,適用于常規地基工程質量檢測場景。
3. 房屋工程地基基礎檢測周期
在房屋工程(如新建、改建、擴建工程)中,地基基礎檢測周期通常與工程進度掛鉤,一般要求在施工完成后3個月內完成。此周期需結合工程規模、檢測內容(如地基承載力、樁身完整性、復合地基性能等)調整,確保檢測不影響后續施工工序。
4. 既有建筑地基日常/特定檢查周期
日常檢查:既有建筑地基基礎的日常檢查應每半年一次,重點檢查室外散水與主體結構間裂縫、地基不均勻沉降痕跡(如墻體豎向裂縫、門窗洞口周邊裂隙)、地下室墻板裂縫等。
特定檢查:當遇到**危險地段(如河涌、山坡、采空區)或外部施工影響(如基坑開挖、地鐵施工、振動源)**時,需及時開展特定檢查,評估地基基礎的安穩性。
備注
地基基礎檢測周期的具體要求需結合工程類型(新建/既有)、建筑重要性(甲級/乙級/丙級)、地基處理方式(換填/強夯/復合地基)及當地規范(如山東DBJ/T 14—083—2012、廣州穗建規字〔2020〕30號等)確定。實際工程中,檢測單位會根據現場條件、設計要求及委托方需求調整周期,確保檢測的科學性與有效性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