地址:保定市競秀區北二環路6666號(北奇村北二環村口東行一百米路南)
郵編:071051
李經理:18931288881
電話:0312-5018936
傳真:0312-2015836
網址:dfysu.cn
《建筑法》第60條規定:建筑物在合理使用壽命內,必須確保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的質量。建筑工程竣工時,屋頂、墻面不得留有滲漏、開裂等質量缺陷。對已發現的質量缺陷,建筑施工企業應當修復。在商品房買賣中如何認定主體質量問題比較復雜,開發商會在主體質量與非主體質量問題上打擦邊球,拒絕按照主體質量處理。
在通常情況下,主體結構檢測質量不合格包括以下三種情況:
一、房屋交付前未經驗收。
二、雖然在交付前經過驗收但驗收不合格。
依據現行法律規定,房屋建成后交付使用前,建設單位應組織勘察、設計、施工、監理等各方對工程質量進行驗收,驗收合格的應該簽署質量合格文件;并申請規劃、公安消防、環保部門對房屋進行檢查,出具認可文件或者準許使用文件。由建設單位向工程所在地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,取得房屋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。
《建筑法》第六十一條規定:建筑工程竣工經驗收合格后,方可交付使用;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,不得交付使用。對于這兩種情形,特別提醒購房人:在辦理商品房交接入住手續時,至少應當要求出賣人由出示由建設、勘察、設計、施工、監理五方共同出具的《工程竣工驗收報告》和消防驗收合格證明,查驗該工程是否經驗收合格。
如果出賣人不能出示上述文件,就說明該工程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,購房人有權拒絕收房,由此引起的延期交房責任由出賣人承擔。如果出賣人超過約定的期限房屋仍然未能驗收合格,購房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賠償損失。
三、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體結構質量經核驗確屬不合格。